时间:每年10月份办理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上学期的所有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并且所有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同专业学生前40%
2、确有专业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有相关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并能满足转入学院提出的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考核成绩的要求
3、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并须出具学校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材料
4、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复学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报(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
5、保留学籍的学生,参军入伍后正常退伍的,复学后可放宽转专业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中外合作办学、春季高考、专升本、五年一贯制的
3、校企合作专业跨合作办学单位的、贯通培养转入本科段的
4、跨文理大类、艺术类、体育类,非师范类转入师范类的
5、应予以退学或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6、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7、已经转过专业的
8、其它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宜转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