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每学年十一月上旬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业特长或兴趣,转入新专业更利于个人发展的
2、确有学习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须出具三级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材料)的
4、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休学学生,入(复)学时学校已停办其原专业的
5、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其专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尚未取得正式学籍(未报到入学、未通过入学资格审查、未缴费、未注册等)的
2、已取得正式学籍,但学籍状态非在校学习(如休学等)的
3、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第一批次招生专业的
4、跨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各类别的(艺术、体育类内各专业也不得互转)
5、所在年级已完成学科类招生专业分流之后,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的
6、特殊培养类型学生(如定向、外包、高职升本等)转入普通专业的
7、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认为超出办学接收能力的
8、跨曲阜、日照校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