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2、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如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获得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需由专家委员会审核、面试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3、申请转专业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全部合格,第一学期必修课课程考试平均学分绩点≥2.5,且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0%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属于特殊录取类型者(含定向、联合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类、春季高考、对口贯通培养等相关专业的学生)
2、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应予退学的学生
5、录取时的下一批次专业向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
6、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学生
7、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