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年五月中旬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院内其他专业学习者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3、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
4、留级、复学学生,如所学专业无后续班,学校可酌情安排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5、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未满一学期
2、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4、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5、不同科类专业的(文、理科学生不得互转,音、体、美专业不得互转,文理类学生与艺术类学生不得互转,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不得互转)
6、招生时的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
7、已转过专业的
8、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