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大一下学期开学一周内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例如:在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特长学科方面的学术性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或提供确凿证据证实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各门课程的总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在该省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专科转本科;专升本专业
2、跨招生批次申请(如非师范类转师范类);跨招生科类申请(如艺术、体育与非艺术、体育互转);特殊类型招生跨类申请(如闽台合作专业、降分录取的农林类专业转普通本科等);以上因特殊情况申请转专业需经省教育厅批准
3、各类定向、委培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学习
5、应予退学处理
6、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7、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者
8、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