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或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提出申请
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委培生、专项生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专升本”、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的学生等)
5、应予退学者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的不能互转
7、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只能转入同样开办合作办学项目的其他专业
8、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相关专业的,在大类分选专业前,原则上应先转入相应的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