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学期第十六周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对别的专业有强烈兴趣,并具备相当的学习条件的
3、患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别的专业学习的
4、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5、复学学生,原专业无后续班级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下一批次录取的转入上一批次录取的
3、入学后第三学年及以上者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应作退学处理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