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学期期末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一、二、三年级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类)的申请
2、学生确有专长,并有充分证据(发表论文、发明专利、获奖等)证明其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处共同审核、认定,可以转到相应专业学习
3、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学校指定医院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可以申请转专业学习
4、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经学校认可,可以申请转专业学习
5、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2+2(本转本)”和“专升本”的学生
2、转学的学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在校期间因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5、应予退学的学生
6、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