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学年春季学期四月底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习勤奋,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拟转入的专业与原专业属于高考录取时的同一批次
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4、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总人数的前1/3,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5、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可以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7、因在原专业学习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附相关材料)而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由本人申请,家长、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同意,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可留级转入相应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专科升入本科、对口单招、国际合作实验班的学生
3、文科专业不能申请转入理工科专业
4、已达到退学标准
5、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资格或已办理试读
6、三年级及以上
7、未办理注册手续
8、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