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第二至四学期第17周内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别的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已修读所在专业培养计划第一学年规定的必修课程、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列本专业前10%者
5、退伍复学者
6、其他经学校认定的理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
3、招生时确定为委托、定向培养的,或招生时明确不能转专业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