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每学年开学前两周内办理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个别学生入学后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适宜在本校原院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高等学校别的院系(专业)学习者
2、学校认定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3、学生确有专长(须提供报刊文章、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院(系)推荐,经转入院(系)组织专家考核,证实其申请转入院系(专业)确能发挥其专长者
4、符合学校自主选择专业的有关要求,由申请转入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并经教务处审核通过而被录取者
5、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学校经研究决定,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院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2、委培生、定向培养生未经原单位同意者
3、申请由低批次录取本科转为高批次本科者,或由提前批次转为第一批次者
4、其他无正当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