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的要求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4、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含3.0);专科生各科平均分85分以上(含85分)
5、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6、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7、因专业停招、改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后重新入学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专业类别为文科专业转理工科专业者,或理工科专业转文科专业者
3、考生类别为理科转文科者,或文科转理科者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其它专业者
5、非师范类专业转入师范类专业者
6、专科升入本科者
7、转入专业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
8、应予以退学者
9、其他无正当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