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第三学期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具有黑龙江大学注册学籍的本科学生
2、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合格,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10%
3、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的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或因学籍异动及入伍退役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或有特殊才能及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者,可以申请转专业。特殊才能及专长的鉴定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普通定向、国防定向、贫困地区专项生、保送生、专升本、民族班、新疆班、西藏班等学生
2、艺术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
3、文科 、理科等不同专业类别之间原则上不能转专业(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4、原则上不能跨批次调整专业,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
5、软件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6、正在休学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7、已有转学经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