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学期开学一周之内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如果不转专业,将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在校期间有因成绩不合格需重修的科目
3、在校期间有考试违纪或其他纪律处分者
4、在校生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5、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以及应允退学者
6、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7、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8、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9、低批次录取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的
10、按大类招生的高校学生在分专业是,超出招生时公布的本大类分流专业的
11、未经全国统一高考统招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