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春季学期第10周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完成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者
2、第一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者
3、学生确有专长(如有高水平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等),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4、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不满一学年者
2、招生时确定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学生
3、在校修读时间超过二年(含二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