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学期末向学生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要求:
一、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本科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者,可视情况,由本人申请,转入专科学习。
4、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普通类与艺、体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一般专业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能互转;专科不能转入本科;三年制不能转入二年制。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专接本的学生。
4、按大类招生已确定所学专业者。
5、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者。
6、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7、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者。
8、应予退学处理者。
9、身体条件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10、无正当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