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的第16周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原则上为一年级学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二年级学生,申请转入中医学专业者不在此列)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已修原专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 1.0
4、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2、新生入学后未满一学期的
3、高考成绩(部份专业含体育加试成绩)未达到申请转入专业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我校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或应作退学处理的;或定向生未经定向地区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
5、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学业警示的;或其他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