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学期末(寒、暑假期间)和开学初的一周内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因工伤事故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适合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有关专业学习的
3、学校认为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休学学生复学时无原专业,可转入本校或其他院校适当专业的
5、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在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2、同批次录取院校之间的转学,未达到转入学校当年招生时转入考生所在地的同科类(或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3、本、专科新生入学后未满一学期的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5、应作退学处理的,或休学、停学学生和保留学籍学生不得办理转专业或转学
6、定向生、委托培养生未经定向委培地区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
7、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