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新生转专业受理时间为每年九月份新生注册后,由学院招生办受理,其他年级转专业受理时间为每学期第十五周,由教务处受理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在校就读的一年级学生,或按人才培养方案,参与大类招生培养分流的、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创新创业等教学改革,需调整所学专业的
2、确有专长,新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3、入学后发现身体某种疾病或特殊生理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4、休学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后原所修专业已不再招生的
5、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2、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如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
3、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4、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
5、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者
6、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