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学年第一个学期期末二周内接受当年新生转专业申请,每学年第二个学期期末二周内接受高年级转入低年级的转专业申请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因疾病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仅限于转入分数相近的专业,同时需出具三甲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因专业特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2、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3、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学时)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4、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5、在校期间原则上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6、在校期间凡是受过校级处分或有二分之一及以上的课程不及格
7、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不能转到统招专业,如免试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港澳台单独招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