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学期的第十一周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科类转专业的
2、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3、在院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或院纪院规行为的
4、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5、毕业年级的
6、五年制本科第四学年,四年制本科第三学年
7、各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原则控制在该专业人数的10%—15%以内,如申请人数高于计划人数,由学籍管理部门按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转专业名单
8、所在专业人数少于一个授课小班(15人)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