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每学期末最后两周
要求:
一、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应提交有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2、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个人发展和就业(应提交其专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市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等)
3、因特殊困难要求转专业 (应提交足以说明情况的必要材料)
4、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5、有其他正当理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转学、转专业不能跨录取批次
2、高职单招学生、三校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不能转专业
4、非师范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师范类或师范方向专业(免费师范生的管理按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5、文科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理科类专业
6、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7、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办的本科专业学生不能转学、转专业到本科院校的本部
8、其它招生时对专业或学生有特殊要求的,不能转专业
9、依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退学条件的,不能转专业;无学籍的,严禁转专业